中国共产党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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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subject: 列宁的《国家与革命》
PostPosted: Sat Apr 26, 2008 1: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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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科莱蒂Lucio Colletti


《国家与革命》的基本主题就是破坏性的暴力行动的革命的主题,它牢牢地铭刻于人们的记忆之中,人们只要一想到这部著作,这个主题立刻就会在心灵中呈现出来。革命不能只限于夺取政权,还必须破坏旧的国家。列宁说:“问题的本质在于:是保存旧的国家机器……呢,还是把它破坏”。(《国家与革命》中文版单行本第103页)炸毁、打碎、破坏、粉碎:这些词汇是该文的基本语调。列宁并不是在驳斥那些不希望夺取政权的人。他攻击的对象不是改良主义。恰恰相反,列宁驳斥的是那些要求夺取政权、但又不希望破坏旧的国家的人。他所针对的作者是考茨基。但要说明的是,列宁所针对的考茨基并不是1917年后出场的考茨基(例如,以《恐怖政治和共产主义》一书出场的考茨基),而是致力于对机会主义进行笔伐的考茨基。当时的考茨基要求革命,但并不希望破坏旧的国家机器。
《国家与革命》给人的最初印象似乎是一种不可调和的但思想偏狭的评论,主要沉湎于“亚洲人的愤怒”之中——一首“为了暴力而暴力”的赞美歌。看上去它所表现出的是将革命简化为它的最基本的和外部的特征:占领冬宫、焚烧内务部、逮捕和处决旧政府的政治官员。正是由于对《国家与革命》的这种理解,才保证了它在从1928年到1953年四分之一世纪强的整个斯大林时代的成功,不仅在苏联是这样,而且在世界各国共产党都是这样。革命就是暴力。考茨基不希望暴力,因而是一个社会民主党人。一个人的目的如果不是暴力夺取政权,他就不可能是一个共产主义者。直到1953年,在一个共产党中(包括意大利共产党),任何胆敢怀疑暴力的必要性的战士都会发现自己处于如同今天那些表示怀疑“和平、议会道路”的人一样的窘境。

我并不那么愚蠢,以致会提出列宁是反对暴力的。正如在1917年6月列宁支持革命的和平发展一样,他也支持武装起义。根据情况,列宁或者支持这一面,或者支持另一面。但在一点上他的思想是不变的:即在每一种或所有情况下,都必须破坏国家机器。

进行革命的方法在某种程度上是偶然的:这些方法以一些事先无法讨论的事件为依据。而且流血的数量本身也并不说明革命过程的彻底性。革命的关键是破坏,这是不容放弃的(而且对于破坏来说暴力本身并不是一种充分保证),而破坏只是破坏脱离和反对人民群众的资产阶级国家这样一种政权,并以新型的政权取而代之。这是革命的关键。

按照列宁的观点,由于资产阶级国家依赖着人民群众相脱离和异化的权力,因而必须破坏旧的国家机器。在资本主义社会,民主充其量也要“始终受到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狭窄框子的限制”。“大多数居民在通常的和平局面下被排斥在社会政治生活之外。”(同上书第77页)所有资产阶级的国家机构都是“把穷人排斥和推出政治生活之外,使他们不能积极参加民主生活”的机构。(同上书,第78页)一种社会主义革命如果保留资产阶级国家,就会仍然使人民群众和权力相脱离,使人民群众依赖和隶属于政治权力。

如果生产资料的社会化指的是,生产资料从资本的统治下解放出来,社会成为自己的主人,使生产力受社会自觉的、有计划的控制,那么,达到这种经济解放的政治形式只能是一种以生产者的主动性和自我管理为基础的政治形式。

这样我们就掌握了《国家与革命》的真正的基本主题。破坏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不是焚烧内务部,内务部并不是障碍。这类事情是可能发生的,但不是革命的关键。革命的关键是消除使工人阶级与政权相分离的隔膜,工人阶级获得解放,自己决定自己,政权直接转到人民手中。马克思说:公社证明“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同上书第33页)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不是“把官僚军事机器从一些人的手里转到另一些人的手里,”(同上书第34页)而只能是直接转到人民的手里——如果不首先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这是不可能的。

这几条路线需要进行最严肃的思索:社会主义革命并不在于把官僚军事机器“从一些人手里转到另一些人手里”;破坏官僚军事国家机器在马克思看来是“任何一次真正的人民革命的先决条件”(同上书第34页)。列宁解释说,人民革命是一种这样的革命, 在革命中,“人民群众,大多数人民,遭受压迫和剥削的社会最‘底层’,都自己站起来了,给整个革命的进程打上了自己的烙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自己尝试着按照自己的方式建设新社会来代替正在破坏的旧社会。”(同上书第36页)

这一段的意思是清楚的,破坏旧的国家机器是消除资产阶级国家对民主的限制。这是由一种“狭窄的、被限制的”民主走向完全民主的道路。列宁又说,“完全民主与不完全民主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在那种看起来是形式上的量的差别背后,实际上至关紧要的是“一次大更替,即用一些根本不同的机构来代替另一些机构。”(同上书第38页)

在这里同考茨基辩论的意义也表现出来了。列宁同考茨基的辩论是重要的,因为这一辩论暴露了一个难题,它在列宁以后成为整个工人运动经验的难题。考茨基希望夺取政权,但不希望破坏国家。他说,本质的东西在于完全地占有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任何人只要思考这两种说法的差异就会发现,在单纯的词句不同的背后包含的是更本质的,更深刻的分岐。在列宁看来,革命不仅仅是把政权从一个阶级转到另一个阶级,而且是从一种类型的政权走向另一种类型的政权的道路。列宁认为,这两种事情是结合在一起的,因而夺取政权的工人阶级就是管理自己的工人阶级。然而,在考茨基看来,夺取政权并不意味着建立新型的政权,而只是促使运用那些本身不是工人阶级而又代表工人阶级的政治人员组成的旧政权。对于前者,社会主义是人民群众的自我管理。列宁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群众……站起来了,不仅自己来参加投票和选举,而且自己来参加日常管理。在社会主义下,所有的人将轮流来管理。因此很快就会习惯于不要任何人来管理。”(同上书第104—105页)

对于后者,社会主义是以群众的名义管理政权。列宁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必须破坏旧的国家,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必须清除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差别。考茨基认为,不应该破坏国家以及国家的官僚政治设施,这是因为官僚政治,即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差别不能消除,将始终存在。列宁认为,革命是所有统治者的末日,考茨基认为,革命只是新统治者的来临。

我再说一遍,列宁的辩论所针对的考茨基仍然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因为他坚定地坚持国家的阶级观念。确实,考茨基的政治见解具有一种难以改变的工运中心主义的倾向。正如所有第二国际的马克思主义者一样,事实上,考茨基的阶级观是那样地严肃,以至于经常变成一种狭窄的工团主义。为了反对普列汉诺夫等人,列宁所写的论马克思的人民革命概念的话也能很容易地扩大到考茨基身上。

然而,尽管考茨基有这种严格的阶级观,但他的政治观已经包含了所有后来他的思想发展的胚胎。那种没有必要破坏,只能接收并使之转向自己的目的的国家,那种不应该拆除,而只应该“从一些人手里转到另一些人手里”的官僚军事机器,已经是一种萌芽状态的具有阶级中立性质的国家:是一种技术的或“中性的”工具。一种仅仅是根据掌握和运用它的人的需要而行善或作恶的手段。

因此,仅仅夺取政权,而不同时破坏改造政权的理论,包含了一种关于国家介于阶级之间的理论的胚胎。或者说它是一种两极间的永久摇摆:一种把革命和社会主义的本质看成是促成那些特殊的政治人员组成政权的轻率的主观主义——正如我们知道的,这些政治人员是党的官僚——一种关于国家介于阶级之间的看法。一极产生所谓拉科西型政体:法定的“无产阶级专政”,而后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发展为“全民国家”的概念。另一极产生社会民主官僚政治的官吏:谢德曼、莱昂•布兰姆、莫里特、为尔逊,当他们在为资产阶级国家服务时,并且正是由于他们在为资产阶级国家服务,他们因此认为他们正在为整个社会的利益服务,正在为“普遍的”和“共同的”利益服务。

考茨基写道,我们政治斗争的目的,是“以取得议会中多数的办法来夺取国家政权,并且使议会成为驾于政府之上的主宰”。(同上书第106页)显然,至今存在的议会,在以后将继续存在,的确必须永远存在。议会不仅独立于各阶级,而且独立于各历史时代。这是阶级合作主义(inter-classism)的极点。考茨基的理论(以及考茨基的现代摹仿者的理论)甚至没有提出这样的假设,即议会政体可能以某种方式同资产阶级的社会结构相联系。这个理论使得整个马克思对于现代代议制国家的批判荡然无存。而且就它准备承认议会政体具有任何阶级的所有特性而言,它看到了这一点,并不在议会政体本身中,而是从议会政体的滥用中,选举的舞弊、trasformismo,(是使对抗力量以及他们领袖都为占统治地位的杰出人物所吸引的过程。)“政治分肥”。sotto-governo(是流行于意大利的作法。按照这种作法,执政党通过建立直接依赖自身的同样的官僚政治机构而对国家行政部门置之不理)等等。这个理论之所以更愿意强调这些弊端,是由于这些“异常”现象使得它求助于所谓“真正的议会”、“国家的真正的镜子”这种陶里亚蒂也预言过的乌托邦主义:只有“老狐狸”才想象的乌托邦主义。

要获得议会的多数,变议会为政府的主宰,在考茨基看来实质的问题是谁控制议会。这种变化即使是一个根本的变化,也仅仅是政府政治成员的变更。再进一步是可能的,也是必然的,即关键确实在于消除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差别——考茨基甚至不能设想这样的事情。考茨基的公式是议会是“政府的主宰”,列宁的公式是人民是“议会的主宰”——即对议会本身的控制。

我们确信我们正确地理解了这一列宁主义对于议会制的批判。它并不是幼稚的和思想偏狭的批判,不是波尔迪加式的苍白无力的批判,斥责议会是“舞弊”,痛骂政治民主是“欺骗”,如此等等。后者曾是共产主义传统中历史地流行的批判。这只是一种初步的批判,既不能对自由民主以阶级分析,也不能抓住同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相联系的自由民主发展的有机的道路,而是根据主观主义把议会和代议制国家指责为好象是统治阶级为了愚弄人民而故意地“发明的”一种制度(更象伏尔泰所说的宗教是教父的发明)。只要我们不忘记由这种批判流传下来的对一个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政权结构问题的虚无主义的轻蔑态度弥漫到今天的整个斯大林主义和后斯大林主义政治界的全部经历,那么我们就会清楚地看出这种批判的肤浅和无力。相反,在《国家与革命》中,列宁对议会的批判第一次成功地恢复了马克思对现代代议制国家批判的一些基本线索——要记住,在列宁自己的思想中这是第一次(因此这部著作具有决定意义的重要性,无疑地是列宁政治理论的最大的贡献)。结果是,正象在政治实践上《国家与革命》同列宁首次真正领悟和发现苏维埃的意义相一致(苏维埃很早就出现了,是在1905年革命期间,但列宁在很长时间里未能理解它),在政治理论上《国家与革命》同列宁发现“无产阶级专政”不是党的专政,而是巴黎公社式的专政相一致,甚至到1917年初,列宁还仍然认为巴黎公社虽然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一种极端形式,但也只是一种形式。

两种观点之间的差别是如此地带有根本性质以致于:在前者对于议会的批判成了对于民主的批判,相反,在列宁那里,对议会的批判,即对自由的和资产阶级民主的批判,就是对议会的反民主本性的批判——一种为了无限地更“完全”的民主(因而质上是不同的)为了苏维埃的民主而进行的批判,只有苏维埃的民主才应享有社会主义的名称。

从马克思以来的马克思主义的文献中,甚至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和《国家与革命》中所包含的对议会批判的严肃认真相比拟;同时,也没有任何东西象列宁的这部著作一样充满着一种深远的民主精神,从始至终生气勃勃。“强制的命令”,议员可被他们所代表的人经常地不断地撤换;需要一种这样的立法权,这种立法权将不是议会式的机构。“而应当是同时兼管立法和行政的工作机构”;(同上书第42页)因此,在这种机构中,议员“必须亲自工作,亲自执行自己通过的法律,亲自检查在实际生活中执行的结果,亲自对选民负责”。(同上书第43页)所有这些都不是对“议会”的改造(象一些小宗派的过激分子的传言所想象的一样,这些小宗派是政党官僚政治的牺牲品,然而他们对列宁所设想的议会制度的斥责是“毫不留情的”!);而是对议会的压制,是由一种“委员会”或者“苏维埃”式的代议机构代替议会:照列宁自己的话说,是“一次大更替,即用一些根本不同的机构来代替另一些机构”。(同上书第38页)

因此,破坏旧的国家,用“无产阶级民主”机构来代替,即用劳动群众的自我管理来代替。列宁的思路是如此地严密,以致他毫不犹豫地由此得出了最极端的结论:就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仍然需要国家而言,社会主义国家本身是资产阶级国家的残余。

国家正在消亡,因为资本家已经没有了,阶级已经没有了,因而也没有什么阶级可以镇压了。但是,国家还没有完全消亡,因为还要保卫容许在事实上存在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权利。(即“按劳分配”的原则而不是“按需分配”的原则)(同上书第84页)

因此,“在第一阶段,共产主义在经济上还不可能是完全成熟的,还不可能完全摆脱资本主义的传统和痕迹。由此就产生一个有趣的现象,这就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还保留着‘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既然“在消费品的分配方面存在着资产阶级的权利,那当然一定要有资产阶级的国家,因为如果没有一个能够迫使人们遵守权利规范的机构,权利也就等于零。”列宁总结说:“可见,在共产主义下,在一定的时期内,不仅会保留资产阶级权利,甚至还会保留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同上书第38页)

正如我们所知,在这里社会主义的发展水平是由民主的发展水平来衡量的。国家消亡的进程越快,人民群众自我管理的范围越大,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转化发展也就越快。共产主义不是伏尔加——顿河运河加国家。不是“防风林带”加警察、集中营和官僚的无限权力。列宁具有一个与此不同的观念。然而,正因为这种观念直到今天也仍然仅仅是一种观念,我们应该抛弃所有的禁忌,坦白地陈述自己的观点。

《国家与革命》写于1917年8月至9月革命高潮时期。列宁的任何著作都没有“沉思”的特征。《国家与革命》的情形更是如此。为了决定在那行将到来的革命中做些什么,列宁写作了这部著作。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不相信“灵感”,不相信政治的逢场作戏,而是热望着以对他所从事的事业的充分认识来行动。这就是《国家与革命》产生的时刻和背景。然而,我们今天只有观察一番,才能认识到这种社会主义的观念和社会主义现实之间的关系同摩西在山上的说教与梵蒂岗之间的关系并没多大差别。

我们必须承认的答案是大家都知道的答案,我们应该深思熟虑地、冷静地、不带戏剧色彩地得出这个答案:我们所称之为社会主义的国家都只是在隐喻上是社会主义的。它们是那些不再是资本主义的国家,它们是将所有的基本的生产资料国有化和为国家所有的国家,但不是生产资料社会化的国家,国有化和社会化是非常不同的。它们是世界资本主义链条的断裂的“环节”(到目前为止,这个链条断裂的只是它的最薄弱的环节),中国就是这样,“人民民主”就是这样,更不用说苏联了。这些国家都不是,也不可能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不是一个民族的过程,而是整个世界的过程。这个巨大的过程——在今天首先是资本主义体系的解体——是我们正在生活于其中的确实的过程,仅仅就它的史无前例的规模而言,显然不可能在一天里达到目的地。每个人都可以看到这个过程。社会民主党认为这个过程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实现,只有社会民主党的这种半盲目的“具体性”才会给自己找大量的口实来无视这个过程。这一社会民主党的幻想就是所有认为《国家与革命》过了时的人的命运。几乎没有什么著作比这部著作更及时和更中肯了。列宁没有过时的。国家社会主义、“在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这些是过时的。马克思说,共产主义不能作为一种“地域性的事件”而存在,“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就象它的事业——共产主义一般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一样。”(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3卷第40页)


译自科莱蒂《从卢梭到列宁》(From Rousseau to Lenin)纽约、伦敦每月评论出版社1972年版,第219—2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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